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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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机构处级干部进行选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1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成都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现对部分机构处级干部进行选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 教师教育培训学院院长1人(正处级)
2. 金牛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主持工作)1人(副处级)
3. 金牛校区管委会副主任1人(副处级)

二、选聘方式
1. 采用公开选聘与组织选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 公开选聘采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测评与推荐、党委常委会确定考察人选和组织考察的方式进行;组织选派人员仅限现任同级处级干部,并由党委直接调派。

三、公开选聘工作安排
(一)任职条件与资格
1. 应符合《成都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的相关规定。
2. 各具体岗位任职要求
(1)教师教育培训学院院长
A. 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
B. 对教师培训工作有比较深入的认识,有较丰富的培训及相关工作经历。
C. 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D. 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2)金牛校区管委会副主任兼党支部书记
A.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
B. 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C. 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3)金牛校区管委会副主任
A.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爱岗敬业,有奉献精神,综合素质高。
B. 年龄计算截止到2011年4月30日。

(二)选聘工作程序
1. 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者,请于4月15日前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所在二级党组织公章后交党委组织部。
2. 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
4. 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考察人选。
5. 对常委会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 按照干部管理和任免程序聘任。

(三)监督
本次干部选聘工作纪律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行政楼303室,Tel:84616636)。

(四)其他事项
1. 报名表交至党委组织部办公室(行政楼311室)
2. 咨询电话:84616046

附: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1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