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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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8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0〕40号)精神,现将我校2011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二、我校各校区原定于4月4日(星期一)进行的教学活动,整体调整至4月2日(星期六)进行。请各教学单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要求做好调整、备案工作,确保教学计划的顺利完成。

三、保卫处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各学院(部)和学工部门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后勤部门要做好师生的后勤服务和保障工作。

保卫处值班电话:84616110、13558813110




学校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