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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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1年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4月12日
各学院、部门分工会:

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举行社会实践活动。教职工由各分工会统筹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学生活动由各学院自行安排。

一、活动主题

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要按照学校要求,紧紧围绕学校2011年党政工作要点,结合本学院、本部门具体情况,深入实际感受和了解我国“十一五”发展的成就及成都灾后重建取得的辉煌成绩,进一步激发师生员工爱国、爱民、爱家乡之情。

二、活动要求

1.4月29日(星期五)的课程由任课教师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做好课程调整工作(课程调整咨询电话:84616014)。

2.各学院、各分工会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切实加强师生安全教育,活动要有组织、有计划、有安全预案。

3.活动结束后,请各分工会积极向校工会提交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按团委要求上报。

4.请学院、各分工会自行下载《成都大学2011年社会实践活动安全预案报送表》,务必于4月22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安全预案报校工会,各学院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安全预案务必于4月26日前由各学院报校团委。

附件:表格

学校办公室 校工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