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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六——关于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19日
按照成都大学2011年招聘工作人员的程序,我校于2011年5月13日组织拟聘人员进行了体检,现就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体检合格人员名单(35人)

康小鹏、牛钊文、齐 建、曾 勤、于鑫平、徐素琼、莫春梅
吴银涛、李垂坤、王岑涅、孙佳媛、安晓鹏、郑涵予、邱 露
温馨蔚、杨思玉、刘 超、游佳忆、曾 珍、李建峰、史浩岑
张 艳、向 黎、魏 泽、陈 东、王焕举、肖乃田、秦 晶
龙波宇、丁 璐、刘佳磊、何翠微、雷兰成、邵 洁、田崇军

二、请以上人员在2011年5月20-27日(休息日除外)的工作时间,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成都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13室)办理相关手续:

(一)编内聘用人员

1.应届毕业生: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寸彩色近照3张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到人事科办理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等手续。

2.往届毕业生:带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1寸彩色近照3张,到人事科办理相关手续。

3.在职人员:到人事科开具调档函,待档案审查合格后,再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二)编外聘用人员

1.应届毕业生: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2寸彩色近照1张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交人事科,由人事科汇总后,统一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手续。

应届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及报到流程详见附件1。

2.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向人事科提供本人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由人事科汇总后,统一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相关手续。其中在职人员原工作单位在本市且有事业单位编制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其人事档案应放在当地人才中心,以便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调档。

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手续及报到流程详见附件2。

三、其他事项

(一)按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程序,成都大学将对体验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对在职人员同时进行档案审查),若政审或档案审查不合格,将通知本人不予聘用。岗位空缺名额,学校按招聘工作相关规定依次递补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二)政审合格人员正式报到与签订聘用合同时间:7月1日—20日。

附件:1. 应届毕业生人事代理办理手续及报到流程
2. 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人事代理办理手续及报到流程
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1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