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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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我校2011年助学贷款毕业同学还款确认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5月31日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4〕51号)等有关文件的精神,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毕业时,学校有关部门应在组织学生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方可为借款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并将其贷款情况载入学生个人档案。为做好我校今年毕业的历次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学生的毕业离校工作,经与银行等有关方面联系,具体办理程序如下:

1、2011年毕业的贷款学生,自行从附件下载还款确认书。

2、请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持还款确认书到学院学生资助老师处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3、助学贷款毕业学生于2011年6月20日前到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六教6209办公室)签订还款确认书。

4、由学校统一将还款确认书送交银行签字盖章。

5、学校将签定好的还款确认书统一发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老师处。

6、同学们到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老师处领取还款确认书。

即将攻读研究生的助学贷款毕业生,请在2011年6月20日前持相关证明前往贷款银行办理贷款展期手续。

请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老师及时通知2011年毕业贷款学生,以免影响同学们办理其他毕业手续。

附件:中国工商银行还款确认书

成都大学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