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新闻网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10级已迁户口新生身份证照像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9日
接成都市公安局龙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定于2010年11月11日(本周四)上午9:00--下午5:00在保卫处四合院为我校2010级已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照身份证像,逾期未能照像的,自行到龙泉办证中心照像,学校不再另行组织。

照像注意事项:

1. 照像时不着制式服装,不穿浅色服装,不带发夹、耳环、项链, 胸针等装饰物品。

2. 常戴眼镜的同学应配戴眼镜照相。


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