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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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镜头中的美丽成大”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为推进校园文化建设,充分展示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校园生活等各领域的风貌和成果,提高师生员工对校园文化建设的知晓度、主体性和责任感,围绕“我镜头中的美丽成大”这一主题,配合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形象宣传、对外招生宣传及建校32周年校庆日纪念活动,学校党委宣传部、招生办公室联合举办“我镜头中的美丽成大”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活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招生办公室
二、承办单位:成都大学新闻中心记者团
三、活动主题:我镜头中的美丽成大
四、活动时间:2010年10月1日至12月10日
五、参加活动人员:成都大学在职教职员工及全体学生

六、活动日程安排
(一)摄影作品征集时间为10月1日至11月7日。提交的摄影作品必须为2009年1月1日至今所拍摄;主办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联系相关部门,组织部分集中拍摄。

(二)摄影作品评选时间为11月8日至11月20日。组织评委进行评定。评选结果公布时间为11月21日至12月10日。组织颁奖典礼及获奖作品展示。以上日程安排如有变化,以校园网公告正式通知为准。

七、征集作品要求
(一)征集作品必须是2009年1月1日至今在成都大学校园内(含各校区)拍摄,反映成都大学校园风景、校园文化生活、教育教学活动为题材的原创作品,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感染力,具有高度的思想性和艺术性。

(二)征集作品须为有电子文件的数码照片且单幅照片的电子文件容量不低于2M,谢绝数码创意合成作品。所有参赛作品直接提交电子文件,不得加入边框、水纹、签名等修饰。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参加评选。

(三)同一作者参赛作品5幅为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视为一件作品,限6幅以内)。

(四)征集作品须在作品登记表(见附件)中填写相关信息,包括作品标题(不超过10个字)、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品简介,以及作者真实姓名、所在部门或学院全称(学生需注明班级全称)、联系电话、联系邮箱等资料。

(五)征集的所有摄影作品必须为原创,如发现抄袭、弄虚作假和剽窃行为,将取消参加活动资格。所有征集作品如发生侵犯他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行为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纠纷由作品提供者自行承担。

(六)主办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所有入围及获奖作品的权利,可以重复使用这些图片进行出版、展览和用于学校宣传,并在使用过程中尊重参赛者的署名权。征集作品不退稿,作者须自留备份。

八、评奖及奖项设置
(一)主办单位将组织其聘请的评委对征集的作品进行评审,对获奖者将颁发获奖证书和相应奖励,并由主办方统一制作后在学校宣传橱窗中展出,在适当的时候对获奖作品进行汇编。成都大学校园网、《成都大学报》也将刊发部分获奖作品。

(二)本次比赛设校园风光、校园文化活动、教育教学活动三类奖项。校园风光包括学校各校区校园环境、建筑、文化景观、教学实习实训场地等;校园文化活动包括成大学子的校园生活、课外活动、社团活动、文体活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教育教学活动包括教师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活动等。

(三)奖项设置及奖励标准:
每类奖项分别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入选作品奖若干名(奖项可以空缺)。每位作者只有一次获奖机会。

一等奖奖金500元,发给荣誉证书
二等奖奖金300元,发给荣誉证书
三等奖奖金200元,发给荣誉证书
入选作品奖发给荣誉证书,奖品一份。

九、提交作品方式
方式一:将参赛作品和登记表一并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投递至活动专用邮箱:lianfengli@cdu.edu.cn

方式二:将参赛作品和登记表拷贝至宣传部综合宣传科摄影作品征集处(行政楼204办公室)。

咨询电话:84616919 84616050

十、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部。

附件:摄影作品登记表


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组委会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