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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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成都大学2011年度校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4日
各学院、部门:

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科技处开始受理成都大学2011年度校基金项目申报。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校基金项目申报应符合《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资助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符合近两年相关科技部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2、校基金项目优先资助下列人员或研究课题:

(1)年龄不超过40岁的青年教师(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2)近两年引进人才;

(3)校科技团队、校重点学科团队或校重点扶持学科团队成员从事本团队相关领域的研究课题;

(4)纵向项目预研课题;

(5)服务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研究课题。

3、下列人员不得申报:

(1)有在研校基金项目的人员;

(2)已获过校基金项目资助且未参加校科技团队、校重点学科或校重点扶持学科团队的人员。

4、项目研究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5、课题选择可参考近两年国家、教育部、省、市级相应研究课题的申报指南。

6、各学院和部门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对申报内容严格把关,保证申报质量,特别是对选题、课题设计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成员、项目是否具备相应条件等,进行认真审核,并签署明确意见。

7、申报方式

本年度校基金项目以学院或部门为单位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学院申报

各学院由科研秘书负责汇总后,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2)部门申报

各部门由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后,统一将审查合格的纸质申报书(一式5份)、申报汇总表及电子文档报送科技处。

8、申报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夏敬标

地 址:行政楼203 室

联系电话:84616360

E-mail: cdkyc@cdu.edu.cn

附件:

1、校基金项目申报书(人文社科类)

2、校基金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类)

3、校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