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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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度校基金项目(学生工作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1日

各学院、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学生工作队伍的理论研究水平,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学生工作队伍,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系统的育人机制,更好地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服务,经学校研究决定和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要求,科技处、学生处开始受理2010年度校基金项目(学生工作专项)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范围
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我校正在开展的有关学生工作进行研究,具体题目可以从“课题指南”(见附件1)中选定,也可以从参考题目中细化选题,也可以结合自己实际工作申报其他题目。

二、课题申报
1、全校教师均可申报(同等条件,一线专职辅导员优先立项)。鼓励跨部门、学院合作申报,鼓励多人合作申报,鼓励紧密结合工作实践申报课题。
2、课题研究时间跨度:原则上为2010年12月—2011年12月。
3、申报时间:请申报者在11月3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一式5份(及电子版)报学生处思想政治教育科。联系人:薛常兵,联系电话:84616553。 E-mail:xscszk@cdu.edu.cn

三、课题立项与经费资助
1、项目申报应符合《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的资助范围,学术思想新颖、立论依据充分,研究内容和目标明确、具体、先进,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符合近年相关科技部门项目申报指南要求。
2、科技处、学生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审,评审通过者,准予立项。获得立项的课题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经费支持和管理。

四、成果提交
成果要求严格按照《成都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办理。


科技处 学生处

2010年11月1日

附件1:成都大学2010年科技基金项目(学生工作专项)课题指南

附件2:成都大学科技基金项目(学生工作专项)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