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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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我心目中的大学老师”主题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03日
各学院、学生社团:
为了积极响应《成都大学关于开展“教学质量活动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促进老师与同学的交流,树立爱岗敬业、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的优秀教师典型,推动我校校风、教风、学风的建设,营造浓厚的教书育人环境氛围。校团委和学生处决定举办“我心目中的大学老师”主题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心目中的大学老师
二、活动时间:2010年11月
三、参赛对象:全校同学
四、主题活动内容:包括“我心目中的大学老师”征文比赛和“我心目中的魅力老师”秀
五、活动总要求:
征文和秀都要以感谢教师、赞美教师、歌颂教师为主题,要有真情实感,内容要能深刻反映教师忠于职守、辛勤耕耘、血沃桃李、乐于奉献的敬业精神和崇高形象。
六、活动具体要求:
(一)“我心目中的大学老师”征文比赛
1、题目自拟,体裁不限。
2、每篇征文原则上2000—5000字,诗歌除外。
3、文章格式:A4纸、小4号仿宋、行间距25磅。
4、征文严禁抄袭、剽窃、网络下载等,一经发现,追究相关责任;征文来稿者须在文本提供作者姓名、班级、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详细资料,便于联系。
5、投稿方式:请各学院、学生社团重视征文工作,各学院和文学类学生社团推荐的优秀征文不少于3篇,并于2010年11月21日前,将所推荐的优秀征文(电子版)发送至cddxtw@163.com,文稿以附件的形式发送。
6、奖励办法:评出一等奖征文2篇,二等奖征文4篇,三等奖征文8篇,优秀奖若干。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优秀征文选登在《成都大学报》和《成大青年报》
(二)“我心目中的魅力老师”秀
1、形式:表演形式不限,可为演讲、朗诵、话剧、表演等。
2、各学院必须推荐一个节目参赛,学生社团自愿选择参赛。
3、各学院和学生社团的节目于11月24日前报校团委,学校将于11月底举办展演活动。
4、奖励办法: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5个,优秀奖若干,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校团委 学生处
2010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