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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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科技与校企合作中心”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5日
各学院及部门:

你们上报的学校二期规划修建“科技与校企合作中心”大楼各部门功能需求表已收到,由于个别学院对学校“科技与校企合作中心”大楼的使用范围界定、面积分配、功能划分等不是很清楚,从而在填表上存在问题,主要包括 :

1、“科技与校企合作中心”大楼使用范围的界定:主要用于各学院对外开展科技合作,包括科技平台(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社科基地、科技团队等)、研发成果(专利、论文、著作、产品、项目)、研发团队、产学研合作的集中宣传展示及业务洽谈、小规模研发、培训场地等,也可提出学院其他开展科技合作所需内容。

2、规划的该中心总面积为7800平米,因此每个学院申请面积应在400—600平米之间。

3、各学院对内的教学、学生实习、实训、学生活动、普通办公、会议室、资料室等功能用房应纳入学校二期规划修建的“基础教学楼、学院用楼、实验实训楼、学术交流中心、学生活动中心”中。

4、请各学院根据各自情况,于9月29日前将重新修改后的规划及表格以电子文档形式传至科技处邮箱:cdkyc@cdu.edu.cn,同时报送纸质表格(需学院负责人签字和盖学院公章)到行政楼210室(联系人:任蓉 84616936)。

科技处(地方服务处)
201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