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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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年度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2日
各学院:

为切实加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准确掌握各项目的建设情况,学校决定于近期组织开展在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具体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工作进程安排

1、项目负责人自查

11月15日—11月19日,由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带领下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年度进展报告表》(见附件1),并上报至所在学院。

2、学院审查

11月22日—11月25日,各学院结合项目负责人提交的年度进展报告表,对相关项目进行学院一级的审查,填写报告表上相应内容,并加盖学院公章。

3、学校审查

(1) 11月26日17:00前,各学院将年度进展报告表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行政楼113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jxzlgl@cdu.edu.cn。

(2) 11月29日—12月10日,教务处在项目负责人自查、自评和学院审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审查。

(3) 12月13日—12月17日,学校对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建设情况年度检查结果进行公布。年度检查不合格的项目,将被取消。

二、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实施在建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年度检查工作,严格按照工作进程安排,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办法,指导和督促项目负责人如期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




成都大学教务处
201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