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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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学校各类会议组织与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7日
为了提高学校行政工作效能,加强对学校各类会议的组织与管理,本着精简、高效、务实的会议原则,根据学校《会议组织与管理规定》,现将学校各类会议组织与管理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

1、由校内各单位承办召开的会议,需要校领导出席的全校性会议,以及借用学校公共会议场所召开的各种会议、活动,均需在会议召开的前一周星期五以前以书面形式报学校办公室,以便统筹安排。

2、学校办公室在收到各单位的会议申报计划后,将按照学校《会议组织与管理规定》对会议的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必要的审核。

3、学校办公室在对所有申报材料审核后,进行统一安排。每周一安排好本周的所有会议和活动,并将安排表通过OA办公系统发至学校领导、牵头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牵头单位应负责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的准备、会场布置及会场服务等工作。

4、未及时办理申报手续的会议,原则上不再临时安排。如临时性的紧急会议,应及时与学校办公室联系,以便统筹协调安排。



学校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
附表:
会议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