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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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教学工作量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6日
各教学单位:

学校拟在近期内对全校2011年9月至2012年2月教学津贴总量进行决算,根据相关部门的要求,现请依据《关于印发〈成都大学校内收入分配改革总体方案(暂行)〉的通知》(成大校【2011】9号)中各教学单位之间教学工作量结算办法,分别计算本单位理论和实验教学的自有工作量、送出工作量及接收工作量,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签章后于2011年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教务处和实验技术中心。

注意事项:

1.涉及各教学单位之间工作量送出和接收的,由工作量接收单位先进行工作量计算并制表,经工作量送出单位签字确认后报送;

2.本通知所有附件经学校OA系统发至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请查收。

附件:

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理论(实验)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2.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理论(实验)教学工作量确认表

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在校生人数统计表(2011年10月13日统计)




教务处 实验技术中心
201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