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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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各学院:

根据教学计划和学校有关规定,我校2011年“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实施通知如下。

一、组织与实施:

1.以课题形式组织。
2.学生所在学院组成“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工作小组,由总支书记担任组长,组织课题立项、实施、监督、评审等工作。
3.在所在学院的指导下,学生自愿组成课题组,并指定一名学生担任课题负责人。课题人数超过10人(不包括10人),须设立子课题;子课题组成员不超过10人;如个人单独申报,课题的申报、实施和成果也必须符合课题的一般要求。
4.每个课题组都应有一名指导老师。指导老师由学生根据选题自行联系。
5.政治学院统一安排思想政治理论课专职教师担任联络工作,担任联络工作的教师,在学生所在学院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和政治学院的领导下,参与课题指导、立项,同时负责该学院学生实践报告的评阅和成绩登录。
6.各学院工作组应在该学年第二学期结束前,组织本学院的课题申报登记。由课题负责人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申报表》(有课题实施方案的可另附),并交到学院工作小组。学院工作小组在放假前对课题选题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选题应予以纠正。

二、选题:
学生可结合自己的专业情况选题,但所选题目必须体现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实践内容,并在申报表中简要说明选题的意义。

三、成果要求:
1.课题成果不能有编造数据等弄虚作假情形。课题成果如为调查报告,必须有详细的调查具体成果和统计数据作为支撑,并说明数据的来源;如为社会实践报告,必须有社会实践的实时记录材料,如照片、录音、录像和媒体报道等。
2.课题成果不仅限于具体案例、数据,还要运用所学相关理论知识分析解剖。
3.课题负责人在课题实施过程中须如实填写《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登记表》。

四、结题
1.课题负责人在10月底前向所在学院工作组提交《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登记表》、子课题报告、和附属材料(电子文档和纸质),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2.正文、子课题报告必须符合相应学术规范,正文字数在4000字以上,子课题报告在2000字以上。课题成果正文按要求粘贴到《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登记表》中的“课题成果正文”部分。
3.正文、子课题报告须注明报告主笔、副主笔。
4.课题成果附属材料包括调查的具体数据、记录过程的影音材料、记载社会评价的材料等,粘贴或附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登记表》的“附属材料”部分。

五、课题实施评审
各学院应在11月底以前,将课题实施状况进行评审,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优秀数量不超过学院课题数量的15%,学生社会实践时间未达到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正文、子课题报告不规范、材料不齐,视为不合格,由学院安排学生补修。

六、学生社会实践成绩
1.成绩评分。学生社会实践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成绩由政治学院统一安排的教师依据所在课题实施成绩、课题报告成绩和学生在课题中承担的工作确定。
2.成绩登记和汇总。政治学院教师承担课题成果评阅,且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在学校教务系统提交成绩。

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领导小组
2011年7月


附件1.课题申报表

2.课题登记表

3.成都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实践课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