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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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学院学生缴纳费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6日
各学院全体同学:

为了广大同学更方便、快捷地缴纳学费、住宿费、教材费、讲义费及医疗保险费,请各位同学将以上费用存入中国银行账户,学校将采用委托银行代扣的方式进行扣缴,不再采用现场收费方式收取各类费用。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按标准存入);

2、住宿费(按标准存入、长江公司除外),四人间1200元/年,六人间1000元/年;

3、根据教务处的通知,2008级本科、2009级专科不再收取教材费,2009级本科、2010级本专科同学交教材费300元,学校在结算各班实际使用教材情况和所缴纳的教材费后,毕业时进行多退少补;

4、医疗保险费40元;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将大学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成办发【2009】33号文)的有关文件精神,学校统一代收2011学年40元/年.人的大学生参保费;

5、2011级专升本学生请于9月14日、9月15日到校本部体育馆缴纳相关费用。

6、票据将于2011年9月5号发放到同学手中。

请相互转告,谢谢!
计划财务处
201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