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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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17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高等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今年四川省教育厅将继续在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全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今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和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或受聘副教授(含高校系列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培训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进行。主要学习《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等课程,同时开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师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管理”等专题讲座。培训采取讲授、典型报告、教学观摩、微格训练与课堂教学实践等相结合的形式。

三、培训时间:7月18日——8月17日,7月18日全天在四川省高校师培中心(四川师范大学)报到。逾期不报到者不予补报。

四、培训费:

1、在编及校聘教学(辅导员)岗位人员:需缴纳教材资料费100元/人,培训费和住宿费用由学校承担。

2、非教学、教辅岗位人员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为:教材资料费100元/人、培训费730元/人、住宿费360元/人,合计1190元/人。

3、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原则上不现场收取个人费用,由学校统一办理交费手续。

五、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将《2011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各单位送培学员花名册》和《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计划》于6月24日前报人事处306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1905420582@qq.com.。

六、报到有关事项:

1、参训学员需填写《2011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及流程单》,加盖人事处公章后于报到之日交班导师。

2、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3、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4、为对参训学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加强管理,我校在培训期间指定了参训学员负责人。如有意见需要向培训中心或本校人事处反映的,请联系指定学员负责人,由负责人向相关方反映问题。

5、报到乘车路线:公交38路、56路、343路、332路、336路、533路、40路到四川师范大学南大门站下车。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肖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55

参训学员负责人:王焕举 联系电话:13699420223

师培中心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联系电话: 8476110

附件:1. 2011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各单位送培学员花名册
2. 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计划
3. 2011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学员登记表及流程单


人事处
201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