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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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3月02日
各学院:

在2011年广泛开展“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为深入推进“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进一步凝练特色和体现示范价值。学校决定开展“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申报建设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2011年学校批准立项的“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项目。

2、学院要结合自身建设的实际情况,进行整体规划设计,突出重点特色项目建设内容。

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2012年3月上中旬)

各学院根据要求进行项目申报,并填写《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申报截至2012年3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表》书面文档1份交至学工部思政科(6教学楼6215室)、电子文档发至 cddxxscszk@126.com。

2、项目评审(2012年3月下旬)

3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进行陈述与答辩,评委会根据申报材料和答辩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确定重点项目创建名单,每个项目给予3000元经费支持,分两次划拨(立项后划拨70%、验收合格后划拨30%)。

3、项目建设(2012年4月—11月中旬)

获准立项的项目按照实施方案,确保项目建设稳妥有序、扎实有效地推进,并及时向学工部报告项目建设情况。

4、项目验收展示(2012年11月下旬)

获准立项的项目在建设期间必须公开发表一篇相关论文和建设总结报告,于2012年11月20日前报送至学工部,评委会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后,将给予奖励,并在全校进行统一展示,加强交流学习。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建立“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是我校学生工作在新形势下,面对新问题、新挑战的新举措,是凝练各学院学生工作特色,打造学生工作品牌的重要途径。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组织申报工作。学校将“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的开展情况作为对学院学生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2、按时按质,确保进度。各学院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按质按时完成任务,确保整体工作顺利进行。建设过程中要通过广泛生动的宣传,进一步体现“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的意义和示范价值。

附件1:成都学院(成都大学)“学生发展与素质提升工程”重点项目申报表附件1


学生工作部(处)

2012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