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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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二次师资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9日
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评建工作安排,人事处已将第二次师资基本状态数据采集的相关要求和表格发给各学院(中心)工作人员。请各学院(中心)严格按照《成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文稿基本规范及说明》和《成都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在第一次采集的师资数据基础上,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师资数据的规范采集工作。

请各学院(中心)将第二次师资采集数据于2月21日(星期二)下午5:00前将电子文档和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办公室)。

联系人:陈老师 肖老师
联系电话:84616355
电子邮箱:8675255@qq.com

人事处
201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