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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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 “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4日

各学院:

根据中共成都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市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和中组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渠道。2012年“计划”部分申报项目,包括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外专计划”项目、“青年计划”项目等5类。

二、关于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计划”项目、“青年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三、关于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外专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因此,2011年第七批“计划”(含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创业人才项目)、第二批“青年计划”、首批“外专计划”申报人,不参加2012年3月份批次的申报;待结果出来后,可视情况参加2012年7月份批次的申报。
四、关于申报要求。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于2月20日前统一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四份)、初审意见和推荐意见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室),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1905420582@qq.com。申报人选应少而精、优中选优。

申报材料文本、申报人选标准条件等,请登陆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84616355

附件:关于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组厅字〔2012〕1号)

  人事处
                组织部
2012年2月14日



  
附件:关于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组厅字〔2012〕1号)


为做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2012年“计划”部分项目申报工作将于3月、7月分两批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2.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3.创业人才项目;
4.“外专计划”项目;
5.“青年计划”项目。

二、申报要求
1.回国时间。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外专计划”项目、“青年计划”项目的申报人,申报时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该批次申报截止日前6个月内。申报创业人才的,其创办的公司应成立1年以上5年以下。
2.申报次数。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创新人才短期项目、 “外专计划”项目的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但不得连续申报。创业人才也不得连续申报。
3.填报要求。申报人应客观、如实、完整地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暂停用人单位一年内的申报资格。
申报人选标准和其他要求见相关文件。

三、申报程序
1.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短期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依托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引进的,填写《计划申报书(国家重点创新项目)》及相关材料,重大专项引才按程序报相关牵头组织单位,其他国家科技计划引才按程序报科技部。
依托其他平台引进的,填写相应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属部门,经所属部门审核后报各平台牵头组织单位;地方所属各类用人单位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报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
2.创业人才项目。申报人按要求填写《计划申报书(创业人才)》及相关材料,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报专项办。
3.“外专计划”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外专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中央在京单位,由该单位外国专家管理部门报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其他用人单位,按属地原则报所在省(区、市)外国专家局,经省(区、市)党委组织部同意后联合行文报国家外国专家局。
4.“青年计划”项目。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选达成初步意向后,填写《“青年计划”申报书》及相关材料。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报教育部汇总;中国科学院、中央部门所属科研机构报科技部汇总;中央企业报国务院国资委汇总;省(区、市)所属高校、科研机构按程序报所在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报专项办汇总。同时,用人单位通过“青年计划评审系统”(http://pingshen.1000plan.org)上传(用户名与密码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申报人其他个人信息表、“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其他个人信息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分别为2012年3月12日、7月16日。“青年计划”电子材料上传截止时间分别为3月19日、7月23日。

五、其他事项
申报材料文本请登陆“计划”网站(www.1000plan.org)下载。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201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