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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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十陵校区行政办公用房及实验室搬迁的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30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确保国有资产在搬迁过程中不受损失,各部门(单位)应注意:

1、各部门(单位)应指派专人负责搬迁工作,明确职责,加强管理。

2、 在搬迁过程中,需注意设备、仪器、家具等资产的完整和安全,确保国有资产完好无损。

3、在搬迁结束后,应及时清查、整理、核实、登记,规范管理,做到帐、卡、物及存放地点一致。

4、如有资产异动情况,请及时到国有资产管理处资产科(行政楼207室)办理手续。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