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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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公务卡和国库集中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06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监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成财库〔2011〕1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于2012年1月1日起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和公务卡改革范围。为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12年1月1日起,学院各项公务消费(差旅费、限额以内的会议费及接待费、零星购置费等)原则上均使用公务卡结算。具体见《成都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已公布在计财处网页上。

二、因公务卡发卡银行原因,公务卡将在下周内发放,经主管部门批准,2012年1月13日前发生公务卡支付范围内的支出,按原报账方式进行。

三、2012年1月13日后发生的公务消费,严格按照《成都大学公务卡使用管理暂行行办法》执行,计财处公务卡试运行期间原则上将不再办理公务卡开支范围内的借款。

四、2012年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后,单位使用财政指标提取现金,只能上午到银行办理提取现金,请有大额提现单位提一天通知计财处。

五、2012年寒假期间计划财务处报账时间安排将公布在计财处网页上。

成都大学计划财务处
201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