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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1月14日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1〕352号)、《“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精神,现就做好2011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人选应符合《“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考虑到计划实施的连续性等因素,本次特聘教授人选的年龄要求为:截止2010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4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4年1月1日后出生)。

已获国家“计划”创新人才长期、短期项目支持的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

二、申报条件

1. 特聘教授基本条件:

(1)年龄按第一条“人选条件”执行。

(2)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海外应聘者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副教授及以上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胜任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4)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5) 聘期内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应在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全职到岗工作。

2. 学者讲座教授基本条件:

(1)在海外教学科研一线工作,一般应担任高水平大学教授职位或其他相应职位。

(2)学术造诣高深,在本学科领域具有重大影响,取得国际公认的重大成就。

(3)诚实守信、学风严谨、乐于奉献、崇尚科学精神。

(4)每年在国内受聘高校工作2个月以上。

三、申报程序

1. 申报人登陆“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新版申报软件,按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向学科归属学院递交申报材料。

2. 各学科归属学院根据“学者奖励计划”申报条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学科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对申报人资格、申报人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书面初审意见和推荐意见。

3. 各学科归属学院将推荐候选人选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初审意见和推荐意见于2012年2月7日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chenhong@cdu.edu.cn。具体材料要求在“学者奖励计划”网站(www.changjiang.edu.cn)下载、查询。

联系人:陈红 电话:84616355

人事处
2012年1月14日
  
附件: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度“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