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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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公招拟聘人员办理相关手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2年公招程序,我校对拟聘人员进行了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现将拟聘人员办理人事手续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时间、地点
拟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于2012年4月16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313室)办理相关手续。

二、所需资料
(一)编内聘用人员
1.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1寸彩色近照3张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1寸彩色近照3张。
3.在职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到人事科开调档函。
(二)编外聘用人员
1.应届毕业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所在学校出具的现实表现材料、2寸彩色近照1张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2.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提供本人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其中在职人员原工作单位在本市且有事业单位编制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原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其人事档案应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编外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详见附件。

三、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225,84616040

附件:编外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2年4月11日
附件:
编外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


一、应届毕业生
1.将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交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2.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就读学校派遣;
3.本人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4.毕业后,提交《报到证》原件、《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至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 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上岗。

二、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
1.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人事处汇总后,填写《需代理人员基本情况》,并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开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调档,原存档单位根据调档函要求出具相应证明,并将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交《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注:档案存管在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另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只能为如下单位出具调档函:
⑴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
⑵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人事局)。
4. 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