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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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关于谭筱玲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23日
各部门、各学院:

经学校研究决定:

一、谭筱玲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

二、张弘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三、胡强同志任国有资产管理处副处长。

四、高朝邦同志任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

五、张勇同志任师范学院副院长。

六、聘任李天义同志为艺术学院副院长。

根据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新提拔干部试用期为一年。

特此通知。



成 都 大 学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