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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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各类档案材料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2日
 

各学院(部)、各部门:

    根据本年度档案归档工作安排,201252630日为各部门2011年度档案归档时间,请各学院(部)、各部门按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好后移交学校档案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归档范围

    1.在201111日至1231日期间,在学校党政管理、教学、科研、外事、资产、财会、后勤、基建、出版等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载体文件材料均应整理归档。(归档范围见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其它资料《成都大学各类档案归档范围》)

    2.在学校大型或有意义的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录像及DVD数据格式等材料,按照要求移交档案馆统一保管。

    3.各部门装订印刷的各类制度汇编、报表、名册、图册等,及属于《归档范围》的,以册(本)为单位由本部门移交档案馆归档。

    4. 各部门荣获市级以上先进集体的奖状、奖牌、奖旗等实物,以及在校际交流中产生具有保存价值的实物档案,原则上移交档案馆保存。

    5. 院系的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年终总结、大事记、规章制度及大型有意义活动的图片等相关材料移交档案馆归档保存。

    6.按照学校《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凡属于校教职工人事档案归档范围的材料。

    二、归档要求

    1. 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归档工作的领导,部门档案责任人应抓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认真审查归档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防止漏归,严把质量关;兼职档案员要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单位归档材料的收集、整理与移交工作,保证归档文件材料完整、齐全,并按时移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归档材料据为己有。

    2.凡是已经产生的文件材料涉及多个部门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归档,相关部门协助提供有关材料。

    3. 我校档案收集仍然实行部门立卷归档制度,归档流程详见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其它资料《部门立卷归档流程》。

    4. 各部门兼职档案员负责本部门各类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档案馆移交。

    5.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原则上复印件不得归档。本部门形成的归档材料需要注明时间,加盖单位公章。

    6. 归档时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要同步归档。电子档案要标明与纸质档案相符的标题及时间。

    三、归档程序

1、网上录入档案:详见档案馆网页下载专区|其它资料《成都大学兼职档案员网上录入档案的详细步骤》。

2.归档验收:档案移交时,交接双方当面检查,档案馆按部门立卷归档要求进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归档部门,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3.移交手续:归档单位移交档案材料时必须填写“档案移交目录”,目录一式二份,交接双方签字后各留一份备查。

4.移交地点及联系电话:档案馆(图书馆楼五楼)联系电话

综合档案归档84616034;人事档案归档84616595

                                                                                      档案馆

                                                                                    2012年5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