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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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9日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严厉打击学校安全工作中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行为,结合我校暑期前各项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学校对校园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及基层单位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日程。


   

二、各基层单位(部门)在74日前对本单位(部门)的校园内学生宿舍、公寓、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消防、校车、校园周边环境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进行全面细致的隐患排查等各场所进行一次全面的自查,各单位并于76日前将自查的安全隐患及整改方案(建议)、预防措施报学校办公室行政科(行政楼407房间)。同时上报假期值班表及安全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值班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学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对锅炉、实验室实训场地、图书馆、学生宿舍、食堂、学生活动中心、车队等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或制定整改方案及预防措施。


   

四、学校办公室、保卫处、学生处、后勤服务公司、实训中心、现教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基建处、纪委(监察处)将组成学校“打非治违”安全大检查小组,于74日开展抽查工作,对重点的安全隐患部门进行督查督办。


   

五、加强宣传教育,认真做好“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学校及基层单位(部门)要结合20129月新学期工作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师生从维护稳定的高度来认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必要性,创新教育形式,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