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12]76号的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12年度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对象
学校各部门已转正定级并从事技术工种(岗位)工作,且2013年8月31日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技术工人、拟转聘到技术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暂行办法》(成人发〔2007〕22号)申报条件:
1.已获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按下列条件,申报、参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
(1)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岗位证书》,在该岗位工作年满5年,且连续五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技师(技术二级),可以报考高级技师(技术一级)。
(2)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在该岗位工作年满5年,且连续考核称职(合格)5年以上的高级工(技术三级),可以报考技师(技术二级)。
对行业中公认具有较高技艺的男满50岁、女满45岁以上人员,学历可放宽至初中毕业。
(3)工作年限满2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中级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在本岗位工作年满5年的中级工(技术四级),可以报考高级工(技术三级)。
(4)工作年限满10年,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初级技术工人岗位证书》,在本岗位工作年满5年以上的初级工(技术五级),可以报考中级工(技术四级)。
本款规定的工作年限的计算,按《四川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机关和事业单位技术工人首次技术等级岗位考核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人工〔1995〕21号)第四条(二)款规定执行(即: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均从参加工作、从事本工种工作的当年起算,当年计算一年。工作年限、本工种工作年限有间断,应合并计算的,其当年只能计算一次,不能重复计算)。本等级工作时间从本人执行本等级工资时起计算。工作年限和从事本工种工作年限均计算至本轮次考试考核报名截止日。
2.新参加工作转正定级后的技术工人,可申报确定初级工的考试考核。
3.从企业划转、部队复员等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未获得技术等级(职务)岗位证书的技术工人(不含原已在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未参加技术等级考试或参加考试未合格的人员),按下列条件申报参加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考核。
(1)工作年限2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15年及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20年及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技术三级)的考试考核。
(2)工作年限15年及以上并从事本工种5年以上,或者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技术四级)的考试考核。
(3)其他工作年限在14年及以下或者从事本工种不到10年的工人,申报初级工(技术五级)考试考核。
(二)《关于在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技术工人高级技师职务评聘试点工作的通知》(成人办发〔2007〕94号)申报条件:
1.一般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具有高中(含职高)、中专以上学历,取得政府人事部门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岗位证书》并聘在该岗位工作年满5年,连续五年考核称职(合格)以上的技师(技术二级)。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1)在本岗位工作满3年的具有高级工等级的技术工人在省(部)级以上(人事部门认可,下同)技术比赛中获得前5名,或在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3名,或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中获得省部级三等奖以上成果证书的,可直接申报。
(2)现聘为技师职务(技术二级)的技术工人,在省、市级以上技术比赛中获得前10名,在技术革新、技术发明获得省、市三等奖以上成果证书的,以及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称号并保持荣誉的,可申报高级技师职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申报资格。
(1)受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内的。
(2)近5年内有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不合格)的。
(3)因长期病假等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不服从本岗位工作安排的。
(5)3年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
5年内发生责任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高级技师职务工作的。
转岗和成建制划转、复退军人、招录等新进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确定了工资的,按兑现工资对应技术等级申报。
申报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本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
三、报名程序
201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技术二级)、高级技师(技术一级)职务考核考评报名工作分个人申报、单位初审、工考办复核等环节。
(一)个人申报
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需网上填报《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表》。《报名表》填报办法如下:
登录成都市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按网络提示,①填写报考人员报名信息,②上传照片,③打印《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④认真核对打印出来的信息(如有错误,请返回①重新申报),核对无误后,⑤签字确认。
申报技术一级(高级技师)和技术二级(技师)的人员还需一并填报《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附件1)。
(二)部门(学院)推荐
申报者所在部门(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和生产工作成绩进行综合评价,并签署书面推荐意见。
(三)人事处初审
人事处结合年度考核情况对其申报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无误后,由人事处汇总《报名表》、《评审表》、《花名册》各一式三份交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岗位考核办公室复核。
四、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试报名表》一式三份(需网上报名打印)
2.《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现《技术等级岗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职业道德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所有材料请于2012年9月13日前交人事处劳资科初审。
五、收费标准
各工种分类及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工种名称、代码及考核评定费分类表(技师、高、中、初)》(附件2)、《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工种名称、代码及考核评定费分类表(高级技师)》(附件3)和《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评定收费标准》(附件4)。
六、考前培训
技术工人的晋升技术等级(职务)的考前培训坚持自愿原则。培训工作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组织实施。报考人员在确认考试资格后,于2012年9月20日前自愿报名参加。
七、考试
(一)职业道德考试。
未取得职业道德证书的技术工人,请于2012年9月21日前自行与考评机构联系(联系人:谢勤,联系电话:86658288)。
(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评。
实际操作技能考核考评工作由市工考办指定的考核考评机构组织实施,各工种等级(职务)考核考评机构详见《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机构安排表》(附件5、附件6、附件7)。有关人员持《报名表》或《评审表》到相应工种等级(职务)考核考评机构联系考核考评事宜。
(三)理论考试。
1. 打印准考证
2013年4月15日- 21日,人事处凭应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登录成都人事考试网统一打印应考人员理论考试《准考证》并分发给应考人员。各应考人员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和考场规则,充分作好考试准备。
2. 理论考试
本次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等级(职务)的理论考试由市工考办组织、市人事考试中心承办,于2013年4月21日统一进行(考试时间、地点、考室安排详见理论考试《准考证》)。
八、相关规定
(一)从2013年1月1日起,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实行考、聘分开。各科考试合格后,由成都市工考办对考评通过人员核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资格》证书。各工种等级(职务)的聘用,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等人事管理规定实施。各工种等级(职务)资格待聘期为5年,5年内未被聘用到相应岗位工作的技术工人,5年后需重新申报本等级(职务)资格。
(二)取得技术等级(职务)资格的技术工人由单位根据岗位设置及工作需要聘用(任),并从被聘用(任)的次月起兑现相应等级(职务)的待遇。
(三)转岗和成建制从企业划转、军队复员士兵等新进人员,按兑现工资的技术等级参加本次考核考评成绩不合格者,按照川人发〔2007〕29号规定,降低一个岗位等级聘用并执行相应等级岗位工资。
九、工作要求
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工作量大,关系到学校技术工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通知到人,以确保我校工考工作顺利进行。
人事处联系人:张老师 刘老师 咨询电话:84616310
附件1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职务评审表.xls
附件2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工种名称、代码及考核评定费分类表(技师、高、中、初).doc
附件3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工种名称、代码及考核评定费分类表(高级技师).doc
附件4 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评定收费标准.doc
附件5 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晋升技术等级(职务)考核考评机构安排表(等级、技师、高级技师).xls
人事处
二○一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