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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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3日

各教学单位、职能部门:

 

    根据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转发中国高教学会< 关于评选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的通知》(川教会【201238号)的文件精神,我校决定于近期开展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发展。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具有良好社会公德,恪守学术道德。

  

219821231日之前开始从事高教研究、管理、教学等相关领域工作,高等教育科学理论研究和实践经验提升成绩显著,本人专业技术职务为正高级。

  

3.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在高教有关研究领域有重要学术贡献,有相当数量较高水平代表作、专著、论文、文集等,在学术界有较好声誉。

 

4.参与国家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研究咨询,并有被采纳的调研咨询报告,参与国家或地方高等教育改革发展重要文件起草并发挥关键作用,在高教战线有一定影响。

 

二、推荐方式:

在个人自愿申报的基础上,各教学单位或职能部门审核推荐。

 

三、评选方式:

凡符合评选条件的参选教师,自愿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表》8份和标志性成果3种一式三份(原件加复印件),由所在单位组织审核、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130日下午16点以前报送至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图书馆203办公室,电话84616057),电子文档发送至zgb@cdu.edu.cn。学校组织评审后,推荐报送至四川省高教学会。

 

四、注意事项:

请各教学单位重视该项推荐评选工作,按期完成推荐报送工作。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汇总表附件一.doc

附件2: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推荐表附件二.doc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2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