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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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06日

各教学单位:


       二级学院的督导工作与全校教育教学质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经广泛调研并多方征求意见,本学期将对各二级学院的督导工作加强管理、督察和指导,要求各教学单位健全和完善二级教学督导机制,充分发挥各教学单位督导专家在学科针对性方面的优势, 促进学校督导工作与学院教学管理的紧密结合, 逐步形成校院两级督导工作齐抓共管、各有侧重的局面, 从而促进我校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的建设。

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教学督导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教学督导工作。

     

二、完善二级教学督导工作制度。结合各教学单位自身特点,制定或完善规范化的二级教学督导工作条例,为顺利开展教学督导工作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三、加强各教学单位教学督导队伍建设, 建立稳定的二级教学督导队伍。

     

四、二级督导工作重点:

     

(一)、抓好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督导。

     

(二)、督导工作覆盖教学全过程,即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课堂教学、实验实践环节、考试考查和毕业设计(论文)的撰写与答辩等诸环节。

 

(三)、组织师生座谈会,从侧面了解教学各方面情况。

 

(四)、加强二级教学督导工作研究和教学督导信息的收集,建立、健全教学督导反馈机制。

 

五、学校将组织校级督导对各教学单位二级督导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价,考评结果纳入学校对二级学院的年终考核中。

 

教学质量管理办公室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