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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部分中层干部空缺岗位进行公开选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7日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成都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目前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部分中层干部空缺领导岗位进行公开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1.工业制造学院副院长1名

   

2.党委组织部副部长1名

   

3.计划财务处副处长1名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

 

二、岗位任职条件及资格

 

(一)任职基本条件

 

应符合《成都大学处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及其补充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

 

(二)任职资格

1.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教学单位副院长岗位一般应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应具有5年以上工龄和正科级岗位3年以上任职经历。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3.根据干部管理规定,男年满54周岁,女满49周岁一般不再提任处级领导干部职务。

4.年龄及任职时间计算截止到2013年7月31日。

 

(三)岗位任职要求

 

1.工业制造学院副院长岗位

(1)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有一定的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经历。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岗位

(1)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有一定的党建工作经验和业务能力。

(3)应为中共正式党员并具有三年以上党龄。

 

3.计划财务处副处长

(1)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原则性强,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有从事财务工作的经历和相应的业务水平,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副主任

(1)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2)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网络信息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选聘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报名者,填写《报名表》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于2013年6月20日下午5:00前交党委组织部。

2.对报名人员按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3.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进行民主测评和推荐。

4.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考察人选。

5.对常委会确定的考察人选进行组织考察。

6.常委会确定拟任人选并进行公示。

7.按照干部管理和任免程序聘任。

 

四、监督

 

本次干部选聘工作纪律监督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监察办公室(行政楼323室,Tel:84616636)。

 

五、其它事项

 

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后可暂时空缺:

1.无符合资格者。

2.民主测评后,确实无适合作为考察对象的。

3.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后,确实无适合作为任职人选的。

 

附件:报名表.doc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