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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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3年度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6月13日


 各学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做好高等学校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工作,今年四川省教育厅将继续在四川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举办全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今年新补充到我校从事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毕业生(含博士毕业)和其他拟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人员。

已取得教育学专业硕士学位、教育学专业博士学位的人员或已受聘副教授(含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时间

7月15日——8月14日,7月15日全天在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师资培训中心报到。


三、培训内容

以《高等学校岗前培训教学指导纲要》为依据,围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政策法规、现代教育理论、教育教学基本技能主要内容等,采取专题讲座、典型报告、教学观摩、微格训练与课堂教学实践等形式,学习《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高等教育法规概论》、《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等课程,同时开设“高等教育改革发展形势”、“教师专业成长与职业规划”、“科研项目申报与成果管理”等专题讲座。


四、培训费用

1.在编及校聘教学(辅导员)岗位人员培训费和住宿费由学校承担。

 2.非教学岗位人员费用由部门或个人承担。收费标准为:培训费890元/人、住宿费360元/人,合计1250元/人。

3.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原则上不现场收取个人费用,由学校统一办理交费手续。


五、报名办法

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含2012年公招未报到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并将《2013年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计划》和《2013年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学员名册》于6月24日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人事处师资科邮箱1905420582@qq.com。


六、报到有关事项

(一)参训学员需认真填写《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贴上照片,加盖人事处公章后于报到之日交班导师。其中,已在校人员于6月24日前将填写完整的《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交所在学院(部门),由学院(部门)统一提交人事处师资科盖章;2012年公招未到校人员于报到时携填写完整的《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自行到人事处师资科盖章。请学院做好相关通知工作。

(二)参训学员须在报到前准备一份自己主讲课程教案(时间50分钟),以备试讲时修改使用。

(三)学员报到时应带上必需的学习、生活用品,以及个人身份证、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四)为对参训学员提供更好的服务,并加强管理,我校在培训期间指定了参训学员负责人。如有意见需要向培训中心或本校人事处反映的,请联系指定学员负责人,由负责人向相关方反映问题。

(五)报到乘车路线:公交56路、343路、332路、336路、533路、43路到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南大门站下车。


七、联系方式

人事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4616355

参训学员负责人:郭静姝,联系电话:18981766036

师培中心联系人:李宁、吴国斌、褚应;联系电话:84761010,84760741

 

附件1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送培计划.doc

附件2四川省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各校送培名册(2013学校用).xls

附件3高校新任教师职业技能培训班学员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13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