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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2013年度项目组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9日

各学院:


根据《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科技厅已启动2013年度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以下简称仪器专项)项目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仪器专项定位与支持方向


(一)仪器专项定位


仪器专项以市场前景广泛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开发和产业化应用为目标。一般的仪器原理和方法研究,商业化前景不明确的仪器开发工作,不属于仪器专项范畴。


仪器专项项目定位:充分利用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它渠道,已取得的相关检测原理、方法、技术或科研装置成果,开展系统集成、工程技术研究和应用开发,形成“皮实耐用”、功能丰富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产品,并服务科学研究和经济社会发展。


根据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的自身规律,每一个项目应包括:仪器开发(含软件开发)、应用开发和工程化开发等类型工作,同时,还应提出项目产业化策划方案。除仪器设备开发单位外,产业化单位、应用单位也应从项目设计开始,全程参与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二)支持方向


1.高端通用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主要支持重要通用科学仪器设备和科学仪器设备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具体为:支持市场上虽已有成熟产品,但能提升我国科学仪器设备产业技术等级和核心竞争力的通用科学仪器设备的开发和应用;支持科学仪器设备共性、核心关键部件的开发和应用。


2.专业重大科学仪器设备

——基于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主要支持:已突破新原理、新方法和新技术,通过应用研究和开发,形成能够在世界上有特色、有影响的科学仪器设备。

——基于已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创新成果的工程化开发。主要支持: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或其他渠道已形成的,对相关科学研究、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具有明显带动和支撑作用的重大科学仪器设备(装置)的工程技术研究、产业化技术开发,以及应用研究。

——其它重要科学仪器设备。主要支持:涉及国民经济和国家安全等关键核心领域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或其他重要科学仪器设备开发和应用。


围绕上述支持方向,重点关注科学仪器设备关键部件、科学仪器设备样品前处理设备、高端电子显微镜、近红外分析仪器、电子测量仪器等重大科学仪器设备。临床医疗仪器、生产设备、机械装备以及平台建设等,不属于仪器专项的支持方向。


三、项目要求


1.国内外需求迫切,目标仪器设备应用单位明确且具有代表性,相关原理、方法或技术已取得重要突破,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2.目标仪器设备整体设计完整、结构清晰合理,技术路线(含软件开发)可行,工程化方案、应用开发方案可操作性强;项目质量管理和产业化策划、企业资质和能力、知识产权和利益分配等非技术内容可行。


3.拥有本领域的核心关键人才,且具有相关理论研究、设计、工程工艺、系统集成、应用研究以及产业化研究等相关方面结构合理的人员队伍。


请需要申报该类项目的学院于2013322日前将申报项目材料一式六份报到科技处,具体要求见

http://www.scst.gov.cn/info/detail.jsp?infoId=B000071807


联系人:马海燕

 址:行政楼203  

联系电话:84616523

E-mail cdukjc@126.com

             

附件: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申报材料.rar

                                         科技处

                                      2013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