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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选拔高学历副职后备干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2日
       为加强我校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公开选拔一批能适应学校发展需要,具有高学历和较大发展潜力的副职后备干部。现就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党管干部的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注重发展潜力、重视培养提高的原则;备用结合、动态管理的原则。

 

二、选拔范围

 

本次选拔后备干部的范围为学校二级学院和附属医院。

 

三、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热爱学校,能够全身心投入学校工作。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对高校教育和高校管理工作有一定认识,具有胜任行政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能力、文化素质和专业知识,有较大的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工作作风,尊重教师、关心学生,公道正派。

4.坚持和维护民主集中制,胸襟开阔,具有全局观念和团结协作精神。

5.具有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资格

1.年龄条件:原则上不超过40岁(197341日后出生)。

2.学历学位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已取得博士学位者。

3.工作经历条件:在成都大学工作半年以上。

 

四、公开选拔的程序

1. 本次公开选拔年轻干部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民主推荐实行非定向推荐,参加推荐的人员不得少于本单位总人数的70%,被推荐的人员为学院符合条件的全部人员。组织推荐需经过二级单位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推荐人选。年轻干部的推荐人数原则上为每学院1-2名。

2. 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结果、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校党委,党委常委会会议决定考察人选。

3. 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预告。

4. 组织部牵头组成考察工作组,以个别谈话方式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5. 征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

6. 党委常委会讨论并确定人选。

7. 对人选进行公示。

8. 发文。

 

五、有关纪律与监督

1. 学校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

2. 各单位要统一思想,从大局出发,组织好本次推荐选拔工作。

3. 全体干部和职工要自觉遵守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

 

六、联系电话:84616046(行政楼311房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