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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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1日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3年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通知〉的通知》(成人社发[2013]51号)文件要求,现将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在岗在职正式工作人员。


(二)截至2013年4月30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聘用期限将满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一)聘用在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的工作人员,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1.国家“杰出专业技术人才”荣誉称号获得者。

2.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3.符合国家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以及行业对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具体规定的人员。


(二)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见附件1)规定的基本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12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见附件2)规定的一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9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两项基本条件者;连续聘用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满6年以上,且聘用正高级岗位期间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规定的三项基本条件者,可以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四)省委、省政府实施重大人才引进项目引进的事业单位急需紧缺高层次拔尖专业技术人才,可以按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规定,申请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一式四份(见附件3)。

(二)个人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查验后退还)。申报人员所获得的荣誉、称号、成果等计算至2013年3月31日。


四、时间安排

(一)3月11日至3月13日个人申报

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报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

(二)3月14日学校进行资格条件审查、评议,产生推荐人选。

(三)3月15日至3月18日公示。

(四)3月19日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人社局。


五、相关说明

在原核准文件中没有规定聘期或截至2013年4月30日聘期将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重新申报或重新申报后未核准聘用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按省、市文件规定,从2013年5月1日起不再执行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工资待遇。


六、相关工作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斌     联系电话:84616225


附件1: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一.doc

附件2: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选项条件二.doc

附件3:四川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申请审核表.doc



                                       人事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