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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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各基层组织和全体党员中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按照《2012—2013学年下学期党员组织生活和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安排意见》(成大委发〔2013〕3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广泛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号召全校师生员工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创先争优,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学校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二、 活动时间

2013年4月1日至6月7日


三、 活动方式和内容

原则上以支部为单位开展活动,党支部可根据需要单独或联合开展。各党支部应紧密结合组织生活安排有关专题内容,着力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组织基础”、“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构建党内激励关怀与帮扶机制,建立党员联系服务群众体系”以及“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等方面,认真规划出具有典型性和示范意义的主题党日活动。可以采用座谈交流、主题调研、实践参观、志愿服务、知识竞赛、先进事迹交流、演讲比赛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力求做到主题突出、形式新颖、内容丰富。


四、 活动流程

1. 制定方案。党支部结合本单位和支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方案,并填写《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方案》(见附件1),提交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备案。

2. 开展活动。党支部根据活动方案,按步骤有序推进。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注重收集和留存相关图片及文字资料,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各二级单位党组织应积极参与和指导,及时了解活动开展情况。

3. 总结报告。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填写《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主题党日”活动总结报告》(见附件2),提交各二级单位党组织。

4. 典型示范。各二级单位党组织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推荐1-2个优秀主题党日活动在全校进行交流示范。相关材料请于2013年6月7日前提交党委组织部。


五、工作要求

本次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并着力为学校第六次党代会和创先争优评选表彰活动营造良好的氛围。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充分调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也可以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和入党申请人参加。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将作为学校创先争优评选表彰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doc



   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