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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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学校固定资产上账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5日

各学院(部门):


     根据财政部下发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第68号令)文件和学校校长办公会会议决定(校长办公会2013第7号)精神,从2013年起,调整固定资产上账标准为“1000元及以上”,即对使用期限超过1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及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现已登记上账的固定资产继续按原有固定资产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