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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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1月06日

一、项目简介:

 

根据《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将选拔高级研究学者200人、访问学者(含博士后)2600人赴国外从事交流或博士后研究。被录取人员主要派往世界教育、科技发的国家和地区。


二、 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 留学期限为3—6个月;

访问学者: 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博士后: 留学期限3—24个月

2. 选派学科、专业领域: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 – 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合作对人才培养的需求。


三、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 热爱学校,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为人师表,具有学成回国为学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

2. 符合《2014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附件1)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3. 申请人须为本校的在职人员,到校工作满两年,年度考核合格,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范。此前参加过脱产进修、公派出国的教师,需完成协议规定的满工作量服务年限,方可再次申报。

4. 申请人主持或参与过教学科研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须已获得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4. 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附件2)规定的合格标准。外语水平未达标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本项目,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专门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合格标准后方可派出。被录取后希望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未注明意向培训地点者将视为自行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

(二)类别要求:

1. 高级研究学者: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4)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2. 访问学者:

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四、 申报材料:

1.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附件3)

2.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师公派项目申请表(附件4)(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网页下载);

3.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 “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免予评审直接录取所需材料:两院院士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作为直录材料。

(4)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五、 申请方式:

2014年的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1月5—10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六、经费资助: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规定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赴英国留学的访问学者可申请1000英镑以内的Bench Fee.

学校为教师出国培训提供的具体费用按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材料上交地点及报名截止日期:

材料上交地点:请将完整填写的《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由学院盖章、签字后交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319),在取得人事处审批同意后,将其他材料交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209办公室

在线报名及提交材料截止日期:2014年1月8日


八、 咨询地点: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1209办公室,咨询电话:84616316

人事处319办公室,咨询电话:84616355

 

 

附件:

附件1: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doc

附件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doc

附件:3:成都学院(成都大学)教职工进修申请表(修订).doc

附件4:教师公派项目申报表.doc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2013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