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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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编外岗位聘用手续办理等事项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17日


按照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程序,拟聘人员已经公示且无异议,现将编外岗位拟聘人员聘用手续办理等事项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4届毕业生

2013年12月17日—20日,到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签订就业协议书。本人须带所在学校已填写并盖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待本人交验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后(必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

二、非在职的往届毕业生

2013年12月17日—20日,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本人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

待相关手续办结后,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由人事处人事科另行通知。

三、在职人员

2013年12月17日—20日,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本人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或解除聘用合同证明。原工作单位在外地的,其人事档案应放在当地人才中心。

待相关手续办结后,签订聘用合同。具体时间由人事处人事科另行通知。

四、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详细流程:见附件。

五、确因用人部门(学院)工作需要,2014届毕业生和非在职的往届毕业生可在签订聘用合同之前,到所聘岗位见习。见习津贴由用人部门(学院)支付。正式聘用合同签署后,见习自动终止。

六、相关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28-84616225,84616040

地址: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科,行政楼313室。

附件:编外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

                                          20131217

附件:

编外聘用人员办理人事代理流程

一、2014届毕业生

1.将本人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提交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盖章;

2.本人将就业协议书交回就读学校派遣;

3.本人登陆成都人才网(www.rc114.com),点击“成都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管理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录入基本信息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打印《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

4.毕业后,提交《报到证》原件、《成都市20XX年高校毕业生报到登记表》、身份证复印件至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由人事处统一到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5. 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上岗。

二、非在职的往届毕业生、在职人员

1.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供婚育情况、现档案存管机构名称等信息,人事处汇总后,填写《需代理人员基本情况》,并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开调档函;

2.持调档函到原存档单位调档,原存档单位根据调档函要求出具相应证明,并将档案通过机要交通转递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

3.向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人事处提交《流动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由人事处统一交至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注:档案存管在市内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另需提交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只能为如下单位出具调档函:

⑴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内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档案管理权限的国有企业或社会团体;

⑵档案存管在成都市外县级以上政府所属的人才中心(人事局)。

    4. 与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聘用合同约定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