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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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安全检查及“中秋”小长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05日
 

各学院、部门和校区:

 

  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开学前后学校安全工作要求和安排。结合学校实际,我校将开展一次开学安全大检查,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为学校营造良好的教学、科研、学习环境提供有利保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新学期安全稳定工作

 

各学院、各部门和校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漏洞、薄弱环节,及时掌握新学期师生返校后思想动态,了解师生对一些国内热点、难点问题的关注情况。切实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稳定工作,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一)安全自查阶段

 

各学院、各部门和校区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进一步排查安全隐患。在95—9月9有目的性地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安全大检查。通过自查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检查重点为:


   1、检查安全责任制度落实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安全防范措施到位情况等; 
   2、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火间距、消防通道、消防水源、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3、检查各种车辆、大型设备、大型器材、电梯等器材设备的安全状况; 
   4、检查所属部位的防盗门、防护栏、技防设备的性能状况; 
   5、检查实验室的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源等危险物品的保管情况; 
   6、检查学生宿舍的用电、防火、防盗等安全情况; 
   7、检查校内食堂及饮食摊点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

 

(二)安全督查阶段

 

   学校综合治理委员会将组织校办、保卫处、学生处和后勤服务公司等相关部门对校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督查。检查重点是:校园治安、消防、校车、楼道、食品卫生等是否存在隐患风险点;安全日常管理与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是否落实。检查的重点部位: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围墙、锅炉房、电梯、图书馆、实验室、在建工程、危化品储藏室(保管室)、煤气燃气设施、供电设施、校园周边环境(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地质灾害隐患)等要害部位和重点场所。

 

三、“中秋”假期间要开展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各学院、各部门和校区要对本单位的师生进行一次针对防火、防盗、防骗、交通事故、防意外事故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救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请各学院、各部门和校区,在2014910日下午17点前,将贯彻落实情况、自查和整改情况填写安全检查表并以书面和电子文档的形式报学校保卫处综合治理调研科,安全检查情况将纳入年度二级单位综治工作考核。(联系人:综合治理调研科王老师:邮箱地址: 360091052@qq.com联系电话:84616129)。保卫处将对本次安全检查情况、整改措施、复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按要求报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相关部门。

 

附件.doc

成都学院(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4年9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