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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成都学院(成都大学)2014年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02日
 

各学院(部、所)、各行政职能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民健身条例》和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坚持体育为师生服务,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简便易行、效果明显的运动项目的相关精神。为推动我校体育活动的开展,增进师生身心健康,根据校体委的工作安排,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4年度成都学院(成都大学)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成都大学各学院(部、所)及各行政职能部门均可申报体育活动先进集体;申报体育活动优秀个人的须为我校编内人员,并经学院(部门)推荐。

 

二、评选名额

        体育活动先进集体10个(其中行政职能部门3个,各学院、部、所7个);体育活动优秀个人10名。另设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入围奖各5名。

 

三、评选程序

        1、报送申报材料

        先进集体申报材料包括:2014年体育工作总结、体育竞赛获奖情况、体育文化活动开展情况、学院(部门)群体活动开展情况、体育先进案例宣传情况。

        优秀个人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参赛获奖证书;组织体育活动的秩序册、通知、文件等(网络文件须附截图);带头组织或长期坚持参与锻炼,并在全校(或部门)具有较大的影响或带动作用的相关文字及图片材料。

        2、初评

        校体委主任办公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认定,并根据实绩初选出体育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各15名(其中行政职能部门5个,各学院、部、所10个)。

        3、终选

        校体委委员对入围的各15名候选单位和个人进行投票,评选出10个体育活动先进集体,10名优秀个人。

 

 四、材料上报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部、所,各部门于12月5日(周五)17:00前,将申报材料送交体育学院竞训科罗杰老师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各一份,获奖证书或图片须交复印件(并查验证书原件)。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罗杰老师电话:13281895823,邮箱419112312@qq.com)。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做好宣传。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2、严格标准,宁缺毋滥。各学院、有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标准公开,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各类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条件择优评选,宁缺毋滥。

        3、严格程序,民主监督。评选程序要公开、透明。




 

 

成都大学体育运动委员会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成都大学2014年体育活动先进集体申报表.doc
附件2 成都大学2014年体育活动优秀个人申报表.doc
附件3 成都大学2014年体育活动先进集体(优秀个人)评选计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