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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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成都市模范集体(班组)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26日
 

各分工会:

 

    接上级通知,我校有一个2009-2013年度成都市模范集体(班组)推荐名额,现将《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3年度成都市劳动模范、模范单位和模范集体(班组) 的通知》(成委办发电〔20143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文件要求申报成都市模范集体(班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投身我市改革发展,遵纪守法,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所属部门或单位(分厂、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且符合下列条件:

 

1.班组团结,积极参加和支持改革,模范遵守政策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全面完成生产(工作)任务,主要经济指标在全市同类班组中居领先地位,或在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在产品开发、节能减排、技术革新等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3.有完善的生产(岗位)责任制和班组管理制度,连续5年无较大安全和质量责任事故;

4.勇于创新,积极开展“工人先锋号”、QC小组、质量信得过班组等创建活动,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

5.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

6.模范集体(班组)的否决条件,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模范集体(班组)候选对象:2009年以来发生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环保事故、重大质量安全或质量事故中负有责任;成员有违法违纪行为,不符合国家政策生育。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于2014827日(本周三)上午9:00点前将《成都市模范集体(班组)申报表》(附件2)及500字左右事迹材料发送电子稿至314541933 @qq.com。校工会联系人:罗文  电话:13980059139    

 

附件:     1、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评选2009-2013年度成都市劳动模范、模范单位和模范集体(班组) 的通知.doc

                2成都市模范集体(班组)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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