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所):
为深入推进成都大学“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激发创意思维,提高创造能力,培育创业精神,鼓励自主创业、科技创业、团队创业,着力构建创新创业人才教育培养体系,完善“塔式”创新创业教育模式,形成良好的生态环境,营造全校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氛围。
一、比赛时间
2015年4月—2015年6月
二、比赛内容
本届比赛设立3项主体赛事,包括: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
三、报名资格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
2.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创办非营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四、参赛方式与申报条件
1.参赛形式:参赛者可以个人项目参赛,也可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团队参加比赛。参赛需者撰写创业计划书,填写项目申报书。参赛者可以跨院(所)组队参赛,申报单位由团队成员协商决定,每个参赛团队的成员不超过10人。
2.申报数量:申报数量不限,经学院评审、排序后统一申报。
3.作品要求:参赛团队应在广泛开展市场调研、认真进行创业规划的基础上,设计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或企业注入资金,推动创业计划走入市场。
4.参赛项目的申报条件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应符合《四川省大学生创业大赛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提交作品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提交作品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3)公益创业赛: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的项目,且参赛学生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4)注意事项: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A.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B.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C.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D.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E.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五、赛程安排
1.报名时间:2015年4月15日—4月30日
2.培训安排:2015年5月8日—5月22日
(1)开展大赛培训和讲座
组委会将邀请风险投资界的专家、学者和创业成功人士,就大学生创业的知识储备、能力要求和风险资本市场的运作等主题举办培训讲座;同时对参赛的大学生创业团队进行指导,内容包括创业知识入门、公司治理结构、资本市场运作、创业计划书撰写指导等。
(2)创业团队交流活动
大赛期间,组委会将以“成都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俱乐部”为依托,为参赛的创业团队举办多种形式的交流讨论活动,如“创业沙龙”等,让参赛团队之间就创业理念、团队合作、比赛经验等方面进行交流和沟通,提高参赛团队的整体水平。
以上培训讲座和交流活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大赛组委会在相关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比赛安排:本次大赛分为初赛、决赛两个阶段。
(1)初赛阶段
比赛时间:2015年6月1日—6月5日
组委会邀请专家对提交作品进行书面评审。5月31日下午17:00为提交创业计划书截止日期,报名表提交至学院分团委,研究生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科,电子和纸质申报书统一汇总后,发送至大赛组委会官方邮箱chuangyetianfu@cdu.edu.cn,并将报名表和作品打印一式三份,汇总表打印一式一份提交至大赛组委会(下同)。组委会将于6月5日前公布入围复赛的作品名单。
(2)决赛阶段
比赛时间:2015年6月
入围复赛的团队请于6月12日前将修改完善的作品(作品要求同初赛);6月15日组委会将组织入选复赛的团队进行现场答辩;6月下旬公布比赛结果。
(3)创业孵化
大赛获奖项目将获得成都大学创业苗圃优先入驻孵化资格。具有一定市场价值的项目将优先向风投公司推荐参加路演。
六、奖项设置及奖励办法
1.本届大赛将设金奖、银奖、铜奖和优胜奖若干,分别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2.设“开拓杯”奖若干项,授予在竞赛中师生参与面广、成绩优异的学院(所)。
3.设“创业之星”奖若干名。
4.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七、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以菁蓉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主任为组长,菁蓉学院院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院(所)负责人为成员的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咨询、联系和项目申报等工作。
附件:
1.成都大学第七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报名表附件1:报名表(个人填写).doc
2.成都大学第七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项目申报表附件2:项目申报表(个人填写).doc
3.成都大学第七届“开拓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汇总表附件3:作品汇总表(组织填写).doc
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