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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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出席龙泉驿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3日
 各分党委(总支)、分工会:

 

根据中共成都市龙泉驿区委组织部、成都市龙泉驿区妇女联合会《关于认真做好龙泉驿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龙妇发〔2015〕14号)的精神,我校推选1名妇女代表出席龙泉驿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条件

1.年满18周岁、享有公民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女性;

2.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良好形象;

3.热爱妇女儿童事业,积极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广大妇女所信任和拥护;

4.自身综合素质好,有较强的参政议政意识和能力。

 

二、代表产生办法

1.各分党委(总支)、分工会在全校范围推荐1名候选人。候选人填好《龙泉驿区第十次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请分党委(总支)书记签署意见后由分工会送校工会办公室(10425)罗老师处,电话:84601006。

2.校工会将候选人名单汇总并召开成都大学工会女工委员会会议拟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报学校党委,由学校党委审定产生正式代表,上报龙泉驿区。

 

三、报送候选人时间

请各分党委、分工会于6月24日下午5:00前报学校工会。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罗祥德 84616006 13541059276

 

五、相关要求

代表推荐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时间紧,希望各分党委(总支)、分工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保证妇女代表候选人推荐圆满成功。



                                         成都大学党委组织部

                                         成都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6月23日

附件:龙泉驿区第十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