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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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末报账及决算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3日
 

各部门、各学院:


       根据市财政局支付中心通知,配合学校财政工作安排,确保年末财务报账和决算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处报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16点整,2015年12月22日至2016年1月7日为年终决算时间,暂停办理各种支出报销业务。2016年1月8日起开始新一年预算报账业务。


      二、2015年12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办理借款,有借款未冲销的教职工请于12月1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借款归还手续。


      三、各种费用收取(含生源地贷款办理)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所借票据请于12月18日前结清。学费、住宿费等退款手续办理截止至12月18日。2016年1月4日后即可前往收费科办理相关业务。


      四、各部门、各学院12月津贴发放表交表于12月7日17:00之前交财务处综合科。(津贴表三交表时间请与人事处联系)。


      五、各部门、各学院的外聘课时、合同工工资、实习补贴、学生活动补助等请于12月16日前将发放表交予财务处会计核算科。劳务派遣请于12月3日前将发放表交予财务处会计核算科。


      六、扎帐期间有公务卡业务的教职工,请在还款期限内自行还款,2016年开账后前往财务处办理公务卡业务。(2015年12月15日前(含15日)消费的,还款期为2016年1月9日;2015年12月15日之后消费的,还款期为2016年2月9日)。


      七、2015年各项目预算经费使用至2015年12月21日,人员经费(岗位津贴、班主任经费、重修经费、中外合作办学课酬)可使用至2016年2月学期结束,经费余额由学校收回。创收经费不设限定。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O一五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