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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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都大学教职工集体户迁移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07日
成都大学教职工集体户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公安部、省公安厅关于院校户籍管理规定,要求按照实际居住地、工作地如实登记人口信息。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公安办证中心2015年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按照实际居住地、工作地如实登记人口信息,为规范集体户口管理工作,要求我校教职工集体户按“一标三实”要求将教职工集体户(含子女)整体迁移至龙泉驿区。

 

       我部门将于2016年3月14日前递交将户籍迁移相关资料(具体迁移完成时间以龙泉公安办证中心办理时间为准)。原地址在金牛区花照壁街6号、金牛区百寿路8号、金牛区北站路一路22号附999号的集体户人员(教职工含其子女)全部迁往成都市龙泉驿区成洛路1763号22栋。

 

       集体户口地址迁移后,原金牛区集体户地址办理的身份证、护照、驾照、结婚证等与户籍相关证件使用不受影响。

 

       咨询电话:张老师84616582。

 

       特此公告

     

                            成都大学保卫处办证服务中心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