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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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实施凭证进入校园和开展校园交通整治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16年02月26日

全校师生员工:


为深化校园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园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安全,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产、生活秩序。根据交通管理相关法规,学校决定从2016年2月29日起,继续实施凭证进入校园和开展校园交通整治的通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继续加强校大门的交通整治和凭证进入校园的工作


积极与街道办事处、交警部门和支持,由龙泉公安局交警中队和十陵综治办协助学校做好校大门外交通秩序的治理工作,共建成都大学校大门(南门)良好交通秩序。杜绝非法营运车辆在校大门外违规停放和揽客及非法流动摊点在此经营等现象。师生进入校园请主动出示有效证件。


二、学校将对行政楼和第二办公区、三食堂周边部分路段实施单向行驶规定


1、学校行政楼前中心花园喷水池周边道路实行早晚高峰期(工作日8:00-9:00,17:00-18:00)逆时针单循环交通行驶,以缓解大门施工期间的交通压力。


2、第二办公区东侧道路(至善东路)由南向北单行。


3、从北门至南门的行车路线:从北门进入校园车辆须沿三食堂(学术交流中心)西侧道路由北向南至明德西路左转驶向南门。


请各位驾驶人员严格按照交通指示标志、标线行驶。


三、加强校园车辆停放管理


学校综治委将对校园内随意占道停放、堵塞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整治。


1、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停放到指定的停车场或停车位上,对校内各类违规停放的车辆,学校保卫处将采取锁车、拖曳、贴《告知单》等形式进行处理。


2、严禁在路口、人行道、绿化带等禁停区内停放;外来车辆严禁驶入教学区、学生公寓区;对于在校园交通管制期间违规停放的车辆或者情节严重的其它情形,学校保卫处将会同公安交管部门采取相应措施予以纠正和处罚。


3、行政楼、第二办公区及其周边为交通严管区,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4、食堂送货车辆只能停放在卸货区域,卸完货后即行离开,禁止停放在学校划定的停车场和停车位上,否则将被锁车或拖拽,情节严重的将报交警部门处理。


四、规范管理进校车辆的驾驶行为。


所有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听从指挥、服从管理,按照学校要求规范行驶和停放:


1、车辆须严格遵照校内交通标识行驶。不得超速(进出校门5公里/小时,校园内其他区域均限速20公里/小时)、鸣号、轰鸣、练车和飙车;


2、占道停放的车辆须停放在划有停车线的车位中,并沿行驶方向顺向停车;严禁占用消防通道和专用停车位;


3、对送货车辆实行时段限行制。每日8:00——18:30禁止进入校园;


4、摩托车进校须戴头盔并进行登记,禁止赛摩在校园行驶,不得在校园内飙车;


5、禁止电动三轮车进入校园。


五、加强交通安全教育


请各二级单位按照《成都大学校园道路交通管理办法(试行)》(成院发[2012] 14号)和《成都大学机动车出入证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成大校办[2016 ]2号)文件要求,加强对本单位师生员工的交通安全教育,重点进行交通安全和规范意识的养成和学生乘车安全教育,配合学校做好维护-校园交通整治工作。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环境,共建平安和谐、整洁有序的成大校园。


附件:行政楼和第二办公区、三食堂周边部分单向行驶路线图.doc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