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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特色餐饮企业招标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8日

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投标须知第二项第七条确定中标人的原则及主要方法“本次招标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中标”。更正为“本次招标不保证最高报价的投标人中标”。

二、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标准

     

4

投资额

投标报价

50

五食堂

20

五食堂以不低于90万元的最高投资额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投资额低于90万元的投标报价不得分。

 六食堂

  30

六食堂以不低于160万元的最高投资额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投资额低于160万元的投标报价不得分。

                          

更正为:

4

投资额

投标报价

50

五食堂

20

五食堂以不低于90万元的最高投资额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20    投资额低于90万元的投标报价不得分。

 六食堂

  30

六食堂以不低于160万元的最高投资额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余报价得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30    投资额低于160万元的投标报价不得分。


三、其余内容不变。

 

成都大学

                                      2016年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