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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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期末及暑期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9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夏秋季节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16]298号文件的要求,按照“夯基础、强教育、治隐患、保平安”的工作思路,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校园安全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现将2016年期末及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各二级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期末及暑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隐患排查和认真排查影响学校稳定的各项不安定因素,放假前开展全面的安全自查工作,消除火灾和易燃易爆危化品等各类隐患。

 

  二、做好师生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各二级单位应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做好防灾、防暴恐、防溺水、防盗、防传销、食品卫生、消防和交通等安全工作。

 

  三、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各二级单位要做好暑假期间的值班安排,值班人员要保证在岗、在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值班期间,确保通讯畅通。假期中发生各类事故都要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领导和保卫处报告,不得瞒报、迟报或漏报。

 

  四、加强自我管理,做到“珍爱生命,安全第一”。师生员工外出时,要注意自身防范,确保自身的生命和个人财产安全;不到无人看管的水域戏水或游泳,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不乘坐非法运营车辆,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

 

  五、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暑假期间保卫处将安排干部24小时值班、巡逻、守护等方面工作,值班干部将加强校园巡视和对值班人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六、放假前安全自查及暑期值班人员名单的报送

  (一)请各二级单位认真做好安全自查工作,并将自查情况以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于7月7日下午17点前交到保卫处综治调研科。

  (二)暑期各二级单位值班人员名单的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加盖部门公章)于7月7日17:00前交到保卫处。

  报送地址:保卫处综治与调研科。 联系人:岳老师

  联系电话:84616129,电子邮箱:1325294673@qq.com

  (三)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4616110 ,13558813110。

 

  附件:1. 成都大学安全自查表 .doc

         2.成都大学2016年暑假期间二级单位值班安排表.docx

 


                                                                                              成都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