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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大学审计处2017年全年造价咨询合作单位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15日

成都大学审计处作为比选人,通过比选方式引进《成都大学招标管理方法》所规定的限额以下(单价或批量金额5万元以下货物和服务类项目)造价咨询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此次项目比选。


1.项目概况

比选人:成都大学审计处

项目名称:成都大学审计处2017年全年造价咨询合作单位比选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一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合法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2资质要求: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进入成都市政府投资项目资格预审名录库中;

2.3财务状况要求:申请前三个财务年度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亏损;

2.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


3.比选文件的要求 

3.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6年12月15日至2016年12月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至5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大学审计处(成都大学学术交流中心第二办公区C204办公室)递交比选文件。

3.2比选文件内容包括:

(1)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投标的不用“法人授权委托书”);

(2)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税务登记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6)资质证书副本;

(7)近3年业绩证明(包括参选单位主审的房建工程项目、市政工程项目和装饰工程项目);

(8)比选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的公章。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12月23日9时30分,地点为成都大学审计处。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大学审计处;

地址:成都市外东十陵镇;

邮编:610106;

联系人:林老师;

电话:84616048。


附件:比选评分细则.xlsx

成都大学审计处

2016年12月15日